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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水北调江都站改造工程文明施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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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5日
为确保南水北调江都站改造期间的江都管理处大院内环境文明、有序、整洁、优美、安定、和谐,特制定本公约。 一、施工方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出江都管理处须预先与江都管理处水政保卫科取得联系,主动办理好有关手续,服从管理,建设处负责联系协调。 二、施工方需明确专人、制定制度,认真做好驻工人员、在场设备及材料的管理工作,施工方要加强宣传,为了安全,教育驻工人员不要擅自进入站房、变电所、办公室等地。 三、施工方按照创建文明工地要求,必须爱护环境、重视环保、服从建设处、监理处和江都管理处办公室对文明工地方面的监督、检查、处罚、负责对不文明行为及时整改,并且自愿遵照执行江都管理处《处大院管理暂行规定》。 四、施工方车辆进出江都管理处必须自觉遵守限速规定、遇有行人应主动减速让道慢行,如超速违规行驶,第一次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罚款500元。若伤及人或其它物体,按有关规定另处。 五、施工方车辆运送黄砂、石子或建筑垃圾,装戴不得超出车厢板,沿途不得撒落,挖土机机动行驶不得破坏路面或带泥上路,如造成路面破坏或道路严重不清洁,施工方不但派人修补、清扫,还要按《处大院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公约未尽事宜另订。 以上公约需各方自觉遵守。 附:江都管理处《处大院管理暂行规定》
江都站改造工程建设处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南水北调江都站改造工程建设处 机关文明公约
忠于职守 廉洁奉公 按章办事 提高效率 言行规范 热情大方 讲究仪表 美化环境 勤奋好学 精益求精 团结拼博 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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